辽宁沿海经济带变更6项收费主体,免征38项企业收费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7日 作者:大连厂房网 www.changfang5.cn
为配合辽宁沿海经济带升格为国家战略,为最大程度上吸引企业入驻、减免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区域内企业收费项目以促进该区域内企业加速开发,辽宁省物价局日前下发了针对辽宁沿海经济带的“特批性”文件(辽价发[2009]34号)通知,对数十项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区域内企业收费项目进行了主体变更及免收费。 据了解,该文件中特别对“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费”和“海关收费”及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企业注册登记费、排污费的主体进行了变更,按照文件的表述,这六项收费今后将不再由企业承担,而是由企业所在的开发园区或企业所在的市财政部门承担。 为进一步加速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区域内的企业入驻速度,文件中还对以下38项收费科目被冠以“免收”字样―― 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水资源费、土地登记费、征(土)地管理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修复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补偿费、占河费、卫生监督防疫监测费(限于产生病源的单位和个体从业者)、卫生质量检验费、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和制药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机动车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特种设备检验费、特种设备审查费、特种设备人员培训考核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城市污水处理费、人防工程四项费用、避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收费。 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出台鼓励性政策并不代表减免费用的同时,相关部门会减少责任。根据文件要求,涉及免收费用的收费单位,不得因免于收费而减少服务或不服务,特别是检验、检定、检测、培训等工作应正常进行。减少收费环节和收费项目只能说提升了一个区域内企业的成本优势。” 开始的时候是‘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称为‘五税倍增返还’,就是省财政把这5个税再返还给企业进行前期建设。返税的过程就是一个筹建的过程,着力点主要在吸引企业上,收费减免意味着成本降低,成本降低意味着利润增加,利润增加意味着返税额扩大,返税额度增加意味着企业有更充足的资金用于再生产与基础性建设,减免收费与返税政策的前后对接将形成良性循环。而现在,辽宁沿海经济带的着力点在于发展上,所以提出了收费减免这样的政策。” 大连厂房网认为,除了政策扶持以外,最重要的在于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对于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统筹,做到内陆腹地与临港经济的战略互补,避免沿海经济带的相关城市重复建设,产业趋同。 详情咨询0411-87579999大连开发区海港庆丰物流中心标准写字楼及厂库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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